公告高僑:代非公開發行公司之取得人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 規定辦理公告。鉅亨網新聞中心2024-05-30 16:16null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特力:本公司股東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下一篇精成科:代取得人元大臺灣價值高息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