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得: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解除董事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5-24 18:49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3/05/2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 代表人:黃奇英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股東會票決通過,贊成權數:75,548,558;反對權數:67,011;
棄權/未投票權數:1,151,303;出席股東表決權數:76,766,872。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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