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南光:更正113年5月16日 代取得人陳本松申報茲依證交法第43條之1第1項取得股份申報事項要點規定辦理公告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5-23 13:15null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文章標籤更多相關行情台股首頁我要存股南光41.450.36%更多上一篇大統新創:(更正公告)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一 第一項取得股份申報辦法」辦理申報下一篇華鎂鑫:代取得人林麗珍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及企業併購法第27條第14項)規定辦理公告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