傑生:公告屏東縣政府裁處本公司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5-20 16:22
第21款
1.事實發生日:113/05/20
2.發生緣由:本公司放流口廢水檢測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及廢水管線未登載於廢水排放許可證,違反水汙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3.處理過程:加強管理以符合法令規範。
4.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罰鍰新台幣168,000元。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加強督導人員對於廢水處理的操作控制及應變能力,
並依法令規定落實執行廢水管線之申請或變更登記事宜。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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