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信科: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5-15 16:39
第9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3/05/1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華冠通訊(股)公司代表人:周照程/全數位國際視訊股份有限公司營運副總
董事:華冠通訊(股)公司代表人:甘銘祥/緯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董事:華森生化科技(股)公司代表人:許世弘/銨田科創(股)公司董事長
董事:華森生化科技(股)公司代表人:張培俊/鑫鼎奈米科技(股)公司總經理
董事:陳文熙/矽統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董事:邱志哲/金鼎投資信託(股)公司董事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前提下,不受公司法第209條之限制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3/05/15~116/05/14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由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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