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巨庭:代非公開發行公司之取得人依證交法43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5-15 11:00null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文章標籤更多相關行情台股首頁我要存股巨庭25-0.20%更多上一篇生達:代取得人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下一篇聯強:澄清工商時報113年5月15日報導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