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道:代取得人新弘股份有限公司依證交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5-13 11:15null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文章標籤更多相關行情台股首頁我要存股正道13.40.00%更多上一篇耿鼎:代取得人李茂源佔證券交易法43-1第1項辦理公告下一篇正道:代取得人勝鈔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證交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