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福:代取得人依證交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5-09 16:30
茲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一項之規定公告 1.被取得股份公司:五福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1)已發行股份總額:33,808,526股 (2)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十:3,380,853股 2.取得人資料: (1)取得人:許順富(含配偶及利用他人名義持有持股股數) 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14,660,989股。 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43.36%。 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14,525,989股。 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42.97%。 (2)取得人:許智傑 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358,800股 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1.06%。 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358,800股。 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1.06%。 (3)取得人:許丞佑 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441,977股。 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1.31%。 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231,977股。 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0.69%。 3.取得或增減之股數、日期及方式: (1)許順富(含配偶及利用他人名義持有持股股數)自112年11月16日起至113年5月9日經由公開市場買賣方式賣出(減少)135,000股。 (2)許丞佑自113年4月23日起至113年5月9日經由公開市場買賣方式賣出(減少)210,000股。 4.新增或減少之共同取得人:無。 5.取得股份之目的:不適用。 6.預計於1年內再取得股份之數額及方式:無。 7.資金來源明細:不適用。 8.取得股份之股權行使計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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