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宇:公告本公司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 達交易契約金額10%損失上限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5-08 18:24
第20款
1.契約種類:
混合合約
2.事實發生日:113/5/8
3.契約金額:
USD 600,000
4.支付保證金或權利金金額:
無
5.處理程序所訂之全部或個別契約損失上限金額:
以不超過交易契約金額之10%為上限
6.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原因:
以交易為目的
7.被避險項目:
不適用
8.被避險項目部位之金額:
0
9.被避險項目之損益狀況:
不適用
10.依公平價值評估(含已實現及未實現)之損失金額:
公平價值評估(含已實現及未實現)之損失金額新台幣2,660仟元
11.損失發生原因及對公司之影響:
僅係未實現評價,合約約定第一年每季利息5%,第一年保障利息收入美金12萬元,
對公司營運無重大影響。
12.契約期間:
2023/11/3-2033/11/3
13.限制條款:
無
1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依產品說明書商品基本資料第6點,如未提前贖回則本金保本率為100%,
到期將返還100%原計價幣別投資本金
15.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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