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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款
1.事實發生日:113/05/08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0/05/05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本公司經董事會通過擬委由麗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承攬
林口二期廠房建廠乙案, 工程總價為新台幣18億2仟880萬元整(含稅)。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考量本公司實際需求變更設計,
已於113年2月21日經董事會通過追加工程款項新台幣49,309,270元整(含稅),經與
麗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議價後,今須再追加工程款項新台幣12,231,629元整(含稅)。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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