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達: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12年度股東常會通過之有價證券私募案不繼續辦理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5-03 17:40
第16款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 113/05/03
2.原計畫申報生效日期: NA
3.追補發行日期: NA
4.變動原因:
(1) 本公司前經112年6月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授權董事會以不超過25,000,000股
之額度內,擇一或以搭配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
及/或私募普通股,並於股東會通過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或分次辦理。
(2) 考量該次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期限將於113年5月31日屆滿,迄今並未洽定適當應募
人,業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未募集之額度如未於屆滿日前完成募集,則不繼續辦
理,並提113年股東常會報告。
5.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 不適用
6.預計執行進度: 不適用
7.預計完成日期: 不適用
8.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不適用
9.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 不適用
10.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 不適用
11.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 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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