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泰:更正本公司代取得人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 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4-22 17:40
依證交法第43條之1第1項取得股份申報辦法應公告事項-查詢 代非公開發行公司之取得人申報 公告序號:4 主旨:更正本公司代取得人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 辦理公 告 公告內容:一、被取得股份公司:邦泰複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已發 行股份總額113,495,000股。 二、取得人資料: 1.本次取得人持股總額及持股比率 林煜: 15,500,000股,持股比率13.66% 本次公告持股總額:15,5000,000股,本次公告持股總額占 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13.66% 三、取得或增減之股數、日期及方式: 於113年03月21日經由私募普通股方式取得增加 15,500,000股。 四、新增或減少之共同取得人:無。 五、取得股份之目的:長期投資。 六、預計於1年內再取得股份之數額及方式:無 七、資金來源明細:貸款。 八、取得股份之股權行使計畫:無。 被取得公司代號:8935 邦泰複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內容已輸入,即毋須上傳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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