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貪腐》國家能源集團原副總經理李東受賄逾1億,擇期宣判
經濟通新聞 2024-04-19 17:35
《經濟通通訊社19日專訊》據《央視新聞》報道,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副總經理李東受賄案,一審今日在江西省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李東被控受賄1.08億餘元人民幣,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案件擇期宣判。
64歲的李東被指控在1999年至2023年間,利用擔任神華準格爾煤炭公司黨委副書記、經理,神華集團準格爾能源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董事長,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工程師及黨組成員、副總經理,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產品銷售、煤炭採購、企業經營、職務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08億餘元。
李東2020年3月退休,去年3月受查,同年8月被開除黨籍、取消享受的待遇,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案件去年12月由檢察院提起公訴。據中紀委國家監委當時的通報,李東的問題包括:徇私調整提拔幹部;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退休後違規在民營企業任職取酬;肆無忌憚靠煤吃煤,長期以「投資」「代理」為名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產品銷售、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央視反腐片中懺悔稱對收受賄款沒有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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