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轉換辦法規定辦理。二、公告事項:(1)本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於113年度第一季已完成轉換公司債轉換普通股為1,923股。(2)轉換普通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3)股票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故無簽證機構。(4)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三、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