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公司代號:2358公司名稱:廷鑫發言日期:2024/04/09發言時間:11:41:34發言人:張漢茂內容:依廷鑫一發行及轉換辦法第九條規定辦理。(一)停止受理轉交換之事由:辦理股東常會作業事宜。(其他事項敘明:)(二)停止受理轉交換登記起訖日期:113年04月26日至113年06月24日止。(三)債券持有人如擬申請轉換,最遲應於停止受理轉換登記之始日(113年04月26日)之前一營業日前(113年04月24日),向往來證券商辦理轉換手續。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