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通:代重要子公司台灣智慧光網(股)公司公告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來函終止「錄影監視系統專用網路網路通訊服務協議書」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4-08 18:40
第10款
1.契約或承諾終止日期:113/04/08
2.契約或承諾內容:錄影監視系統專用網路網路通訊服務協議書
3.契約或承諾相對人: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4.與公司關係:無
5.終止之原因: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依「錄影監視系統專用網路網路通訊服務協議書」第
15條(一)9約定辦理
6.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依「臺北市光纖網路委外建設暨營運案」契約書第17.3條
規定,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處理相關事務。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將依「錄影監視系統專用網路網路通訊服務協議書」第16條爭議處理之約定辦
理,以維護公司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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