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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德: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3-15 16:00


第17款


公司代號:3308


公司名稱:聯德

發言日期:2024/03/15

發言時間:16:00:46

發言人:鄧瑞玲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1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28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龜山區華亞科技園區科技一路69號1樓。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2年度營業報告。

(2)112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3)112年度董監及員工酬勞分配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2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董事全面改選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1)解除新任董事及其法人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30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28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

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訂於民國113年4月

22日(週一)上午9時起至113年5月2日(週四)下午5時止受理股東之提案,凡有意提案

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13年5月2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送達,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

會提案函件」字樣及敘明聯絡人與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回覆是否列為議案結果,郵

寄者以受理期間內寄達為憑。上述期間若有股東提案,屆時將另提請董事會討論,本

公司將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第172

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

(2)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3)受理處所:聯德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地址:桃園市龜山區華亞科技園區科技

一路69號6F,電話(03)328-6817。

(4)審查標準:

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4.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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