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羅門:本告公司董事會通過分派112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3-11 19:18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03/11
2.公司名稱:所羅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公司法第235之1條及本公司「公司章程」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員工酬勞1%:計新台幣5,851,248元。
(2)董事酬勞2%:計新台幣11,702,496元。
(3)上述金額全數以現金發放。
(4)上述決議數與112年度認列費用金額無差異。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