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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笛克:澄清104年6月2日經濟日報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4/06/02

2.公司名稱:雷笛克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C4版

6.報導內容:

(1)「雷笛克勇奪Google大單 傳供貨虛擬實境眼鏡 法人估本季EPS

上看1元 下半年帶勁」

(2)「雷笛克獲國際大廠訂單,Q2量產...法人估,雷笛克第2季每股

純益上看1元」

(3)「...預估5月營收可望再創新高...第2季營收挑戰4億元,每股純益

上看1元」

(4)「下半年營收及獲利水漲船高,毛利將較上半年提升2至3個百分點」

(5)「法人估,第2季營收將季增35%以上,今年除獲利恢復正常,下半年

因車燈透鏡進入量產出貨,加上美系客戶及新增歐系照明大廠奧德堡

追加全年訂單量,全年營收可望成長20%,平均產品售價及毛利率會

逐季上揚。」

7.發生緣由:本公司並未提供特定客戶及財務預測等資訊。有關接單、

營收、獲利實際數據,皆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主。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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