樺晟:補充108/9/10公告本公司處分重要子公司HIGH TEK HARNESSENTERPRISE CO., LTD.(SAMOA)股權事宜(展延交易日期)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3-11 17:54
第51款
1.重要子公司名稱:HIGH TEK HARNESS ENTERPRISE CO., LTD.(SAMOA)
2.發生緣由(降低持股比例(或出資額)或喪失控制力):降低持股比例。
3.降低持股(或出資額)比例之方式(請分別列示各次發生日期、發生原因
、方式、降低持股比例、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發生日期:最終交易日為116/12/31前。
(2)發生原因:合作之目的及因應整體經濟環境及產業結構之變化而調整公司未來
營運策略方向,未來公司將專注於產業升級、轉型及產品研發創新與銷售。
(3)方式:轉讓出售股權。
(4)降低持股比例:本公司直接持股37.04%,執行後降低為0%。
(5)交易總金額:美金10,000仟元。
4.喪失控制力之方式(請列示發生日期、發生原因及方式):
(1)發生日期:最終交易日為116/12/31前。
(2)發生原因:合作之目的及因應整體經濟環境及產業結構之變化而調整公司未來
營運策略方向,未來公司將專注於產業升級、轉型及產品研發創新與銷售。
(3)方式:轉讓出售股權。
5.股權(或出資額)受讓對象或所洽特定對象(請分別列示各次交易對象):
A公司(基於本次轉讓股權協議設有保密限制條款)(A公司是電子零組件製造之團隊)。
6.與交易對象之關係(請分別列示各次交易對象與公司之關係):無。
7.處分利益(或損失)(請分別列示各次處分損益,若無處分損益請填寫不適用):
處分損益依近期財務報表計算,損失美金13,480仟元,未來實際影響數將以
本公司依規定公告之財務報告為準。
8.迄目前為止(含本次交易),對重要子公司累積降低持股比例:37.04%
9.迄目前為止(含本次交易),對重要子公司持股比例:0%
10.獨立專家姓名及其就歷次價格合理性之意見:
(1)原108年9月10日公告:廣運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黃志成會計師出具之處分有價證券
合理性意見書,表示出售股權,其價格之決定,應屬合理。
(2)原110年10月25日公告:110年10月25日董事會決議僅展延股權交易日期,交易價
金並無異動,故無出具合理性意見書。
(3)113年03月11日,完成簽屬展延合約,交易價金並無異動,故無出具合理性意見書。
11.獨立專家姓名及其就降低持股或喪失控制力對上櫃公司股東權益影響之意見:
(1)原108年9月10日公告:廣運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黃志成會計師出具之處分有價證券
合理性意見書,表示對樺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權益,皆不致產生不利影響。
(2)原110年10月25日公告:110年10月25日董事會決議僅展延股權交易日期,交易價
金並無異動,故無出具合理性意見書。
(3)113年03月11日,完成簽屬展延合約,交易價金並無異動,故無出具合理性意見書。
12.是否影響母公司繼續上櫃:否。
13.審計委員會決議日期:不適用。
14.審計委員會決議內容:不適用。
15.董事會決議日期:不適用。
16.董事會決議內容:不適用。
17.其他應敘明事項:113年03月11日完成簽約,展延股權交易日期至116年12月31日前。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