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冠: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對智冠科技文化藝術基金會捐贈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3-06 17:42
第43款
1.事實發生日:113/03/06
2.捐贈緣由:因應國際趨勢,企業應著重公司治理及社會、環境的永續發展(ESG)。
促進智冠於文化藝術公益活動活躍與發展,並發揮智冠在社會公益的付出與企業形象。
3.捐贈金額:新台幣150萬元。
4.受贈對象:財團法人智冠科技文化藝術基金會。
5.與公司關係:該基金會為本公司關係人。
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
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不適用。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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