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公司代號:2614公司名稱:東森發言日期:2024/02/26發言時間:16:51:52發言人:鄭應娜1.事實發生日:113/02/262.公司名稱:東森新媒體控股(股)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該公司112年度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6.因應措施:依公司法第211條規定提交113年股東會報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