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銀:公告本公司決議辦理112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2-23 20:51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2/23
2.增資資金來源:112年度盈餘轉增資。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新臺幣2,926,613,400元及292,661,340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8.發行價格:不適用。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無。
10.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56股。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亦可於配股基準
日後五日內向本公司請求自行拼湊為整股,逾期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按面額折發現金(計算至元,元以下捨去),累積畸零股數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
人按面額認購。凡參加帳簿劃撥配發股票之股東,其未滿一股之畸零股款,將做為處
理帳簿劃撥之費用。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強化財務結構與提升資本適足率。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嗣後因本公司辦理其他增資發行新股或金融債券轉換、員工行使認股權證、買回
本公司股份,或將庫藏股轉讓及註銷等其他原因影響流通在外股份總數,股東配
股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辦理調整相關事宜。
(2)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配股基準日,俟此案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擬請股東會
授權董事會另訂之。
(3)本案如經主管機關核示必須變更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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