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格創新:本公司112年度會計師出具繼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段落之查核報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2-07 13:16
第30款
1.事實發生日:113/02/07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查核意見
福格創新股份有限公司(原南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包括
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
準則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
編製,足以允當表達福格創新股份有限公司(原南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一一
二年及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一月一日
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績效與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
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
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福格創新股份有限公司(原南璋
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
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繼續經營有關之重大不確定性
如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十二(二)所述,福格創新股份有限公司(原南璋股份有限公司)及
子公司截至民國一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待彌補虧損為671,153千元,已達實收資
本額二分之一。福格創新股份有限公司(原南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管理階層所採
行之改善財務及降低虧損之對策,請參閱財務報告附註十二(二)之說明。惟能否繼續
經營須視其未來能否改善經營結果或是獲得足夠財務支援。本會計師未因此修正查核意
見。
3.會計師事務所名稱:馬施云大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4.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核准簽證文號1:趙翊棋金管證審字第1130331047號
5.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核准簽證文號2:黃俊諺金管證審字第1120348852號
6.會計師查核(核閱)報告日:113/02/07
7.因應措施:無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