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冠:本公司接獲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3年度商暫字第1、2號民事裁定駁回網銀國際公司定暫時狀態處分及緊急處置之聲請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1-29 19:54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聲請人 網銀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相對人 智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3年度商暫字第1、2號民事裁定
4.事實發生日:113/01/29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日接獲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3年度商暫字第1、2號民事裁定,裁定主文:
(1)、聲請均駁回。(2)、聲請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6.處理過程:股東網銀公司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換股案,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提起
定暫時狀態處分及緊急處置之聲請,經商業法庭審認網銀公司「未釋明本案勝訴
可能性」、「本院權衡處分與否對兩造損害之可能性程度,暨對公眾利益之影響,
難認有保全之必要性。」駁回其全部聲請。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就本公司財務、業務均無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
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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