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禧: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1-26 15:50
第23款
1.事實發生日:113/01/26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PANAMA ADDA CORP.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為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50,900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5,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週轉所需
(1)公司名稱:高越企業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為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50,900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5,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週轉所需
(1)公司名稱:增達電子(惠州)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為本公司透過第三地100%持有之孫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50,900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週轉所需
(1)公司名稱:AX Fan Technology (Vietnam) Co., Ltd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有85%股份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50,900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30,735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61,47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92,205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週轉所需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196,27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094,559
5.計息方式:
資金貸與PANAMA ADDA CORP.、高越企業有限公司、增達電子(惠州)有限公司並無計息,
資金貸與AX Fan Technology (Vietnam) Co., Ltd 依合約計算利息。
6.還款之:
(1)條件:
依獲利狀況償還之
(2)日期:
依獲利狀況償還之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73,675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1.56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金融機構、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及累積盈虧金額分列如下:
PANAMA ADDA CORP.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為NTD 1,386,012仟元,
累積盈虧為NTD -77,617仟元。
高越企業有限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為NTD 369,626仟元,
累積盈虧為NTD 786,931仟元。
增達電子(惠州)有限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為NTD 164,488仟元,
累積盈虧為NTD 502,314仟元。
AX Fan Technology (Vietnam) Co., Ltd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為NTD 276,144仟元,
累積盈虧為NTD -117,069仟元。
2.本次新增之資金貸與乃董事會決議,尚未動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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