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明:公告本公司子公司資金貸與超限改善計畫執行情形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1-25 16:09
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3/01/25
2.公司名稱:昆山錦承電子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01/16金管證審字第1130380284號
函指示辦理。
6.因應措施:(1)截至112/11/30止,本公司之子公司昆山錦承電子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昆山錦承)對子公司昆山茂科奈米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茂科)及
昆山長奕升精密模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奕升)資金貸與餘額分別為新台幣16,732仟元
對象限額新台幣27,845千元。
(2)茲訂改善計畫如下:
昆山錦承主要營業項目為各種資訊、通訊和消費性產品內構件及外殼之製造及加工等
業務,面對快速的全球產業景氣變化,昆山錦承之客戶及協力廠商亦陸續移出或降減
中國內地產能,受限於固定成本居高不下的情況下,昆山錦承未來恐將持續產生營業
虧損之情況。考量集團整體資源運用有效化、資產效益極大化的要求,故本公司業經
113/01/25董事會決議通過處分昆山錦承及其子公司茂科,以改善資金貸與超
限之情事。
(3)上開資金貸與他人金額,因昆山錦承營運狀況不佳致淨值下降,計算資金貸與他人
限額的基數,因此大幅下滑,乃屬事後情事變更,致資金貸與他人餘額超限。改善計畫
業已提報112/12/26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往後將按季公告執行情形及逐季
提報董事會控管,並於股東會報告執行情形。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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