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寶企業:代取得人林資明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1-25 14:00
1.被取得股份公司:飛寶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31,314,689股。 2.取得人資料: 取得人:林資明 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3,104,000。 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9.91%。 3.取得或增減之股數、日期及方式:於113年01月02日起至113年01月25日止,經由集中市場方式賣出320,000股。 4.新增或減少之共同取得人:不適用。 5.轉讓股份之目的:資金運用。 6.預計於1年內再取得股份之數額及方式:視市場行情。 7.資金來源明細:不適用。 8.取得股份之股權行使計畫: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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