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款公司代號:5858公司名稱:臺銀發言日期:2024/01/12發言時間:18:14:16發言人:林麗婈1.事實發生日:113/01/162.發生緣由:依本公司112年12月15日、113年1月12日第7屆第108、112次常務董事會決議、112年12月18日銀人資乙字第11200069031號函及113年1月12日銀人資乙字第11300001671號函辦理。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