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清:公告麗清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麗清四,代碼:33464)於113年02月17日發行屆滿2.00年,債券持有人得行使賣回權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1-11 00:40
事實發生日起始日 : 20240217
事實發生日終止日 : 20240217
發生緣由 : 依麗清四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九條規定辦理。
因應措施 : (一)債券持有人得於賣回期間以書面通知發行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文件送達時即生效力),要求發行公司以債券面額將其持有之公司債以現金贖回,滿2年之利息補償金為債券面額之0%。 (二)債券賣回基準日:113年2月17日。 (三)債券持有人以書面通知發行公司辦理賣回期間113年1月18日 至113年2月17日止。(透過往來券商辦理賣回者,最後申請日為113年2月16日) (四)轉換公司債停止過戶期間: (不適用) (五)發行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六)債券已存於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者,債權人得自債券賣回通知之始日(113年1月18日)之前一營業日起至屆滿日(113年2月17日)之前一營業日止,債券持有人向往來券商辦理賣回手續。
現行已流通在外證券總額 : 0
受影響之證券種類 : 轉(交)換公司債
受影響之證券期別 : 4
受影響之證券券別 :
對債權人之可能影響 : null
其他應敘明事項 : (一)賣回價金(扣除處理費)本公司將統一於民國113年2月23日匯款 方式予各債券持有人,以113年1月10日債券持有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得本轉換公司債之投資人,以本公告內容為主,不再另行通知。 (二)以上價款之支付,如債券持有人未提供匯款帳號,本公司將開立「禁止背書轉讓」支票,以掛號郵寄至債券持有人通訊地址。為確保債券持有人權益,請務必於賣回申請書價金付款方式勾選匯款並填寫正確銀行帳號,如有通訊地址變更者,務必儘速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公告類型 : 債券行使賣回權
債券代碼 : 33464
票面利率 : 0.000000
本次利率重設日期 : 0
下次利率重設日期 : 0
債息對照表 :
本月底發行餘額 : 0
本月發行餘額變動日期 : 0
償還本金金額 : 0
付息 : 0
下櫃日期 : 0
評等種類 :
評等機構 :
信用評等等級 :
評等日期 : 0
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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