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金:公告本公司自子公司取得資金之用途及預計產生效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1-04 18:47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01/02
2.公司名稱:台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代子公司台新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向金管會申請減資乙案,
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1月2日金管銀控字第1120240528
號函核准在案,依據主管機關規定,本公司將取得資金之用途及預計產生之效益輸入公
開資訊觀測站。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預期效益:強化本公司財務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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