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億: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12-23 17:22
第21款
1.董事會決議日:112/12/2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1)莊智清;總經理
(2)鄭清香;會計主管暨財務主管及公司治理主管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營業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出席董事全體無異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1)莊智清;總經理
(2)鄭清香;會計主管暨財務主管及公司治理主管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福州小糸大億車燈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莊智清
(2)福州小糸大億車燈有限公司法人監察人代表人:鄭清香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閩侯縣青口鎮東南汽車城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主要為汽機車燈具、模具之生產製造及買賣業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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