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星光:公告本公司112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補充公告每股發行價格、代收股款及股款存儲機構)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11-10 19:42
壹、本公司112年8月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上限10,000,000股,並授權董事長核定實際發行股數;董事長於112年10月13日核定發行8,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計新台幣85,000,000元整,業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11月1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5875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貳、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華星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一)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二) 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三) 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 (四) F401010 國際貿易業 (五)I501010 產品設計業 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20億元整,分為2億股;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 1,323,397,940元整,分為132,339,79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均為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桃園市中壢區合江路6號。 五、董事人數及任期:董事八人(含獨立董事三名),任期三年。 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90年10月23日訂立,最近一次修訂於112年6月20日。 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 (一)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8,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二)本次現金增資依公司法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份總數10%,計85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另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之10%,計850,000股委託承銷商採公開申購方式對外公開承銷,其餘80%, 計6,800,000股,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其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起五日內自行拼湊成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39元。 (四)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五)本次增資發行相關事宜,如因法令或客觀環境而須變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408,397,940元整,分為140,839,79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均為普通股。 九、增資計劃用途:償還銀行借款、購置機器設備及充實營運資金。 十、主辦公開承銷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股票簽證機構:本次發行新股全數採無實體方式發行。 十二、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100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 十三、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期限: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自112 年12月6日至112年12月12日;特定人繳款期間自112年12月13日至112年12月15日。 十四、代收股款機構:台北富邦商業銀行中壢分行。 十五、股款存儲機構:台北富邦商業銀行新竹分行。 十六、公開說明書分送計劃﹕本公司公開說明書除依法分送主管機關陳列外,另陳列於本公司所在地,亦可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查詢。 十七、本現金增資股款募集完成後,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劃撥至認購人之集保帳戶並上櫃買賣,增資股票將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發放,屆時股款繳納憑證下櫃暨增資新股上櫃。 參、茲訂112年11月25日為認股基準日,並依公司法第165條第2項之規定,自112年11月21日起至112年11月25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最後過戶日為112年11月20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112年11月20日17:00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100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112年11月20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肆、本公司依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查詢。 伍、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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