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格創新:本公司112年第三季會計師出具繼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段落之核閱報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11-10 16:54
第30款
1.事實發生日:112/11/10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查核意見
福格創新股份有限公司(原南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一一二年九月三十日之
合併資產負債表,民國一一二年七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及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之
合併綜合損益表,暨民國一一二年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之合併權益變動表及合併
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核閱
竣事。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
際會計準則第三十四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告係管理階層
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核閱結果對合併財務報告作成結論。
範圍
除保留結論之基礎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核閱準則2410號「財務報表之核閱」
執行核閱工作。核閱合併財務報告時所執行之程序包括查詢(主要向負責財務與會計
事務之人員查詢)、分析性程序及其他核閱程序。核閱工作之範圍明顯小於查核工作
之範圍,因此本會計師可能無法察覺所有可藉由查核工作辨認之重大事項,故無法
表示查核意見。
保留結論之基礎
如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二)所述,列入上開合併財務報告之非重要子公司,係依該
等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為依據,民國一一二年九月三十日
其資產總額為862千元,佔合併資產總額之1.32%,負債總額為0元,佔合併負債總
額之0%;民國一一二年七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及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其綜合損益
分別為163千元及(147)千元,分別佔合併綜合損益之(4.84)%及10.34%。
保留結論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除保留結論之基礎段所述該等被投資公司財務報告倘經會計
師核閱,對第一段所述之合併財務報告可能有所調整之影響外,並未發現上開合併
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未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金融監督管理委
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四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致無法允
當表達福格創新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一一二年九月三十日之合併財務狀況,
民國一一二年七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及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之合併財務績效,暨
民國一一二年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之合併現金流量之情事。
繼續經營有關之重大不確定性
如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十二(二)所述,福格創新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截至民國一一
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之待彌補虧損為681,913千元,已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福格
創新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管理階層所採行之改善財務及降低虧損之對策,請參閱
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十二(二)之說明。惟能否繼續經營須視其未來能否改善經營結果
或是獲得足夠財務支援。本會計師未因此修正核閱意見。
其他事項
福格創新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一年第三季之合併財務報告係由其他會
計師查核,並於民國一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出具保留結論加強調事項段落之核閱報
告在案。
3.會計師事務所名稱:馬施云大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4.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核准簽證文號1:黃俊諺金管證審字第1120348852號
5.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核准簽證文號2:吳獻恩金管證審字第1120340493號
6.會計師查核(核閱)報告日:112/11/10
7.因應措施:無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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