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財經報導,中國法院網發布盜竊數字藏品雙重屬性的規範評價,文章指出,與普通網路圖像不同,NFT等數字收藏品因其不可篡改的特性,符合網路虛擬財產的特徵,獨特的代碼和詳細的交易資訊。這凸顯了數字館藏的稀缺性,因為它們既具有使用價值,又具有交換價值。根據《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從民法角度看,網路虛擬財產被視為不同於財產權、債權、知識產權等的權利客體,並且受民法保護。此外,文章指出,盜竊NFT會受到相應的刑事處罰,刑事處罰可以與盜竊過程中實施的相關犯罪行為(例如駭客入侵計算機系統或數據盜竊)結合起來進行評估。文章總結稱,盜竊NFT以盜竊罪論處量刑適當,可以體現不同數額財產對應不同刑罰力度。該罪側重對種類繁多的公私財物的非法占有,其量刑檔次劃分採取數額加情節的標準。數字藏品具有不可複製的技術特性,說明持有人具有排他支配性。如果數字藏品被他人竊取,持有人就喪失了獨占控制。數字藏品具有財產性價值,在交易平台上體現為不同價格。對於不同價值的數字藏品,盜竊罪在量刑檔次上分別作了規定,符合罪刑相適應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