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采: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11-09 21:45
第23款
1.事實發生日:112/11/09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神采時尚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直接持有100%股權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776,447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00,0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因應子公司神采營運週轉所需。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MAGICTEX CO., LTD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直接持有100%股權之孫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776,447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23,45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因應孫公司magictex營運週轉所需。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429,936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0.22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6.其他應敘明事項:
(1)匯率以112年11月09日台灣銀行美元當日即期買入及賣出平均匯率32.265計算之
(2)因本公司於舊借款合約屆滿前召開董事會通過續約,故對子公司神采資金貸與餘額
重覆計算50,000仟元及孫公司MAGICTEX資金貸與餘額重覆計算162,125仟元,原借款
合約預計於12月中到期,到期後償還舊合約借款才會進行新借款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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