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捷: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一款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11-06 16:56
第23款
1.事實發生日:112/11/06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永鑫光電(股)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永鑫光電(股)公司為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90,569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00,0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周轉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漢錸科技(股)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漢錸科技(股)公司為本公司持股89.5%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90,569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50,0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周轉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為富臨科技工程(股)公司持股76.80%之母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68,337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00,0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周轉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650,000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2.37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母公司
6.其他應敘明事項:
因董事會提前召開,致資金貸與額度重複計算,實際並無超額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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