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維電子:說明本公司合併報表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PRICEPLAY.COM, INC.美國專利訴訟之進展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4/05/18
2.公司名稱:振維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說明PRICEPLAY.COM, INC.美國專利訴訟之進展
8.因應措施:
截至本日止,本公司合併報表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PRICEPLAY.COM, INC.
於美國控告A公司、L公司、G公司及F公司等四家公司之專利侵權案,除L公司仍於北
加州區域法院審理外,餘均已移轉至聯邦上訴巡迴法庭(Federal Court of Appeal ,
Federal Circuit)審理中。
L公司於北加州區域法院暨A公司、G公司及F公司於聯邦上訴巡迴法庭之案號
(Case Number)分別為 4:2014cv04824、15-1492、15-1660及15-1589,備供投資人
參考。
在聯邦巡迴上訴法庭做出最終判決之前,PRICEPLAY.COM, INC.無法預測此案之
結果。PRICEPLAY.COM, INC.與四家公司之專利侵權案中係屬原告,預計不致產生重
大或有損失,亦對其財務狀況不致有重大影響。 另對本公司之財務及業務狀況亦不
致有重大影響。
本公司財務及業務資訊,概以本公司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及本公司於「公開
資訊觀測站」發布之公告及重大訊息為準。請投資人審慎投資。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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