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訟法庭批准將馬勝基金投資者提出申索截止日期延至11.30
經濟通新聞 2023-10-30 16:44
《經濟通通訊社30日專訊》原訟法庭已批准證監會申請,將投資者就馬勝金融集團及馬勝金融在香港操作的投資計劃(馬勝基金)提出申索的截止日期延後至今年11月30日。
證監會早前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3條提起法律程序,其後法庭在2022年6月飭令馬勝金融集團及馬勝金融向馬勝基金的合資格投資者支付款項,並將去年7月23日指定為投資者提出申索的截止日期(原定截止日期)。
在原定截止日期後,證監會繼續收到一些首度提出申索的投資者的查詢。基於這些查詢,證監會經考慮及權衡所有相關持份者的利益後,向法庭申請延後投資者提出申索的截止日期。
法庭於今年9月25日批准證監會的申請,將原定截止日期延後。根據法庭的最新命令,如有投資者在香港得悉並曾投資於馬勝基金,但未有在去年7月23日或之前向證監會提出申索,他們應在延後的截止日期今年11月30日下午5時30分或之前向證監會提出申索並提交有關投資的詳細資料。依據法庭的最新命令,在延後的截止日期過後,任何申索一概不獲受理。
(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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