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銘綠能:公告本公司修訂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書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10-26 21:00
壹、本公司於民國112年6月3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2年9月12日臺證上一字第112180403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貳、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相關事項公告如后: 1、公司名稱:隆銘綠能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司所營事業如下: 一、E502010燃料導管安裝工程業。 二、E599010配管工程業。 三、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 四、E603010電纜安裝工程業。 五、E603040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 六、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 七、E603090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 八、E604010機械安裝業。 九、E701010電信工程業。 十、EZ09010靜電防護及消除工程業。 十一、F401010國際貿易業。 十二、E501011自來水管承裝商。 十三、E601010電器承裝業。 十四、E801010室內裝潢業。 十五、I503010景觀、室內設計業。 十六、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 十七、J101040廢棄物處理業。 十八、J101080資源回收業。 十九、J101090廢棄物清理業。 二十、F106010五金批發業。 二十一、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 二十二、F199010回收物料批發業。 二十三、F206010五金零售業。 二十四、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 二十五、H701010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 二十六、H701020工業廠房開發租售業。 二十七、H703090不動產買賣業。 二十八、H703100不動產租賃業。 二十九、IG03010 能源技術服務業。 三十、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三十一、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三十二、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 三十三、F218010資訊軟體零售業。 三十四、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三十五、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 三十六、F109070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 三十七、F209060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 三十八、I401010一般廣告服務業。 三十九、J305010有聲出版業。 四十、D101060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 四十一、I103060管理顧問業。 四十二、D401010熱能供應業。 四十三、EZ99990其他工程業。 四十四、J101060廢(污)水處理業。 四十五、I199990其他顧問服務業。 四十六、D101091再生能源售電業。 四十七、CC01010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 四十八、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四十九、CC01090電池製造業。 五十、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 五十一、C801110肥料製造業。 五十二、CB01030污染防治設備製造業。 五十三、C501010製材業。 五十四、A202020薪炭業。 五十五、C501990其他木製品製造業。 五十六、CZ99990未分類其他工業製品製造業。 五十七、D101050汽電共生業。 五十八、F107050肥料批發業。 五十九、F111090建材批發業。 六十、F113100污染防治設備批發業。 六十一、J101050環境檢測服務業。 六十二、J101990其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業。 六十三、H701040特定專業區開發業。 六十四、H701050投資興建公共建設業。 六十五、H701060新市鎮、新社區開發業。 六十六、H701070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代辦業。 六十七、H701080都市更新重建業。 六十八、H701090都市更新整建維護業。 六十九、H702010建築經理業。 七十、H703110老人住宅業。 七十一、H706011租賃住宅代管業。 七十二、H706021租賃住宅包租業。 七十三、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3、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中山區明水路602號3樓 4、董事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含獨立董事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5、公司章程訂定日期:84年12月29日訂定,最近一次修訂於111年7月27日。 6、目前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 (1)額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3,840,00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分為384,000,000股。 (2)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90,735,66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已發行股份39,073,566股(含私募普通股6,991,415股) 參、減資換發有價證券作業計畫內容: 1、本次減資換發股票之相關作業事項如下: (1)換發股票總數:包括歷年已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78,147,132股(含私募普通股13,982,831股),每股面額為新臺幣10元,共計新臺幣781,471,320元。 (2)減資股份總數及金額:本次銷除已發行股份39,073,566股(含私募普通股,991,416股),減少資本新臺幣390,735,660元。 (3)減資比率:減資比率為50%,原普通股每仟股換發500股(即每仟股減少500股)。 (4)減資後股份總數及金額:減資後換發股份總數計39,073,566股(含私募普通股6,991,415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共計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390,735,660元。 (5)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按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率銷除股份,減資後不足壹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前5日起至停止過戶日前1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股東逾期未辦理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折付現金(抵繳集保劃撥費用或無實體登錄費用),計算 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支付予該股東,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2、本次減資彌補虧損換發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3、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舊股票最後交易日期:民國112年11月15日。 (2)舊股票停止在交易市場買賣期間:民國112年11月16日至民國112年11月24日。 (3)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期:民國112年11月19日(因最後過戶日民國112年11月19日適逢例假日,故現場過戶提前至民國112年11月17日下午4:30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2年11月19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4)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12年11月20日至民國112年11月24日。 (5)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112年11月24日。 (6)新股票上市買賣日暨舊股票終止上市日:民國112年11月27日。 (7)自新股票上市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4、換發新股票之程序及手續: (1)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印製減資換發通知書寄送各股東,憑以辦理換發新股。 (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舊股票連同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之股票換發申請書、原留印鑑及集保存簿等,至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 (3)已存放在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股東不需辦理任何手續換發新股票。 (4)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臺北市松山區東興路8號地下一樓、電話︰(02)2746-3797。 5、上述換股作業計畫如基於法令修正、主管機關核示或客觀環境之影響致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等相關作業日期須變更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6、本作業計畫內容經本公司報請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核准後,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規定之期限內,函送相關書件,並在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申報系統進行申報。 7、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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