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率豐:更正本公司104年1-4月營收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4/05/20
2.公司名稱:能率豐聲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因本公司權益法投資精能光學,104年1月因取得控制權列入合併主體。
**及104年2月取得越南佳欣公司新增列入合併主體。由上述2家在申報漏列入104
**年1-4月營收公告金額,特此說明。
8.因應措施:重新上傳公告104年1-4月營收,並發佈重訊更正。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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