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財經報導,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仲介機構部發牌科總監兼金融科技組主管黃樂欣表示,證監會只容許持牌平台提供比特幣和以太坊的買賣,但禁止提供其他服務或活動,因可能涉及利益衝突。黃樂欣指出,平台需要評估客戶對虛擬資產的知識和風險承受水平,也需參照客戶財政和個人狀況,為每名客戶設定投資上限,還要求平台在納入虛擬資產予散戶買賣前進行合理的盡職審查並要向投資者披露足夠資料。在新制度下,虛擬資產交易平台要遵守多項監管規定,包括財務穩健、負責人和董事是合適人選、要求平台妥善保管客戶資產、認識客戶,打擊洗錢、預防市場操縱的規定等。黃樂欣補充稱,香港證監會在其網頁上刊載包括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申請者名單,但名單上的申請者仍在申請牌照,目前仍沒有牌照,若最終不獲發牌,就要有序結束業務。而在持牌交易平台名單上,才是真正持有證監會發出的牌照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