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財經報導,香港金管局指出,「加密貨幣銀行」存放的資金不受該地區的存款保護計劃保護。香港特別行政區中央銀行金融管理局(HKMA)已向用戶發出警示:冒充銀行並使用銀行術語的加密貨幣企業可能會違反該地區的銀行法規。金管局在一份新聞稿中強調,某些銀行術語的使用可能會誤導公眾,使他們誤認為加密貨幣公司是香港的授權銀行。然而,央行明確指出,根據香港銀行法規,只有獲得牌照的機構才有資格在香港從事銀行業務或存款業務。根據金管局的規定,除了經過授權的機構外,任何個人或企業在其公司名稱或描述中使用「銀行」一詞都屬於違法行為。此外,未經適當許可而為吸收存款提供便利也屬於違法行為。同時,金管局進一步提醒公眾,非銀行的加密貨幣公司不受央行監管,這意味著存放在所謂的「加密貨幣銀行」內的資金不受該地區的存款保護計劃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