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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課稅案拍板 短期炒房最高稅率45%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5-13 15:38


行政院今天拍板定案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方案,對於短期炒房者,最高可以課以45%的稅率,自用住宅免稅門檻,則從由交易金額改以獲利為標的,所得額定額免稅定為新台幣400萬元。行政院也訂有日出條款,規定105年後購屋者才是課稅對象,民眾現在持有房子將不受新制影響。(李人岳報導)

行政院敲定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方案,課稅稅率分為4級,未滿1年出售者課45%、1年以上未滿2年課35%;2年以上未滿10年課20%、10年以上課15%。另外,為了避免外資湧入炒樓,非境內居住者和總機構在境外的營利事業,未滿1年出售者購屋稅率也同樣調高至45%,希望導正外資來台投資的資金配置。政務委員杜紫軍表示,為了避免民眾的自用住宅受到影響,因此行政院訂有日出條款,規定105年後購屋者才是課稅對象,民眾現在持有房子不受新制影響。杜紫軍:『大多數人的利益我們不希望受到影響,所以我們會從日出條款的部分去考慮,同時我們對長期持有會給一些優惠,自用的部分,對於也會給一些合理的優惠。』


自用住宅優惠方面,改以獲利金額為免稅門檻,持有或實際住滿6年者,可享400萬元免稅額,超過部分按10%課稅。這是以平均交易額2000萬元、一年獲利3%進行複利計算,民眾獲利在兩成之內不用繳稅。其他方面則維持財部版本,包括:課稅稅基採房地收入扣除成本、費用、依土地稅法計算之土地漲價總數額;課稅方式採方離課稅;盈虧互抵,虧損得後抵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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