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像電:公告董事會決議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9-07 17:01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9/07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金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發行總面額上限為新台幣40億元整
5.每張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整
6.發行價格:依競價拍賣結果而定
7.發行期間:五年
8.發行利率:票面利率0%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11.承銷方式:採競價拍賣方式辦理公開承銷
12.公司債受託人: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13.承銷或代銷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4.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16.簽證機構:不適用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
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將另行公告。
18.賣回條件: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將另行公告。
19.買回條件: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將另行公告。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
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將另行公告。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
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將另行公告。
22.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重要內容,包括承銷方式、發行時程、
發行金額暨發行及轉換辦法之訂定,以及本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
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
更、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券商公會指示或要求,或因應主客觀環境需要而須修
正或調整時,擬請授權董事長得全權辦理修正或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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