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碁:(補充112/08/03公告)公告釋出持有之宏碁智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以推動宏碁智新公司股票上市(櫃)計畫之相關作業時程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9-08 17:00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2/09/08
2.公司名稱:宏碁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為推動子公司宏碁智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宏碁智新”)申請股票
上市(櫃)計畫,經董事會決議通過釋出本公司持有之宏碁智新股份7,500仟股。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為符合申請上市(櫃)相關規定、不損及本公司股東權益及作業成本等考量,經本
公司112年8月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擬以每股13.5元對本公司股東進行釋股,預
計釋出宏碁智新普通股7,500仟股,本公司股東如放棄認購,或此次認購總計不
足7,500張時,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前述每股價格認購之。
(2)以釋股前本公司最近一次停止過戶日之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依其所載持股數按
比率計算,持有本公司每一普通股得認購宏碁智新普通股0.0024607股(計算至股
為止,不足一股者無條件捨去)。
(3)股東可於繳款截止日前,向本公司股務室辦理拼湊之登記,逾期未拼湊或拼湊後
得認購宏碁智新仍不足一股(含)以上者,視同則放棄其認購之權利。
(4)停止過戶日後始買進之股東,得於繳款截止日前,向本公司股務室提示持股之證
明並登記申請認購,本公司將依股東所提示之持股數,按比率計算得認購股數,
視為特定人認購。
(5)依所載持股比例計算得認購股數達一仟股(含)以上者,其繳款通知書將以平信寄
發。
(6)得認購股數未滿一仟股之股東,僅以公告方式通知,不再另行寄發通知,該股東
得逕洽本公司股務室查詢繳款之相關資訊。
(7)釋股繳款期間及過戶日期說明如下:
(一)原股東繳款期間:112年9月27日至112年10月27日
(二)受理股東拼湊登記截止日:112年10月27日
(三)受理基準日後買進股東申請認購截止日:112年10月27日
(8)由於本次宏碁智新股票之認購將由本公司過戶予股東,故股東於完成本次繳款之
後,並未完成股票過戶手續,宏碁智新將於繳款期間結束後,另行針對完成繳款
之股東通知後續之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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