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款公司代號:2888公司名稱:新光金發言日期:2023/09/07發言時間:11:46:25發言人:林宜靜1.事實發生日:112/09/072.違規情形:主管機關公告本公司辦理採購業務,核有違反金控法第45條第1項相關規定。3.罰鍰金額:新臺幣200萬元整。4.該主管機關之處分情形:核處罰鍰新臺幣200萬元整。5.預計改善措施:已採取相關改善措施落實執行中。6.對公司營運之影響: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