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興:澄清大眾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4/05/12
2.公司名稱:如興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C6版報導
6.報導內容:「如興要賣柬國地 營運補」等相關報導
7.發生緣由:本公司104年5月11日董事會通過,鑑於資產效益極大
化之考量,擬設置專案小組評估調整生產基地並評估現有柬埔寨
廠土地出售或開發事宜,本案目前僅止於評估階段,尚無具體之
出售價格,且土地之處分當配合生產基地調整時程進行,處分利
益金額屬媒體之善意推測,實際處分作業將依本公司取得或處分
資產處理程序辦理,有關公告須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
告為準。
8.因應措施:澄清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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