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票金: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擬參與子公司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現金增資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8-22 17:24
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12/8/22~112/8/22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數量:150,000,000股為上限。
(2)每單位價格:新台幣10.5元/股。
(3)交易總金額:1,575,000仟元為上限。
(4)本公司依原持股比例認購,國票綜合證券公司若有員工及其他股東
放棄認購之股份,本公司得以特定人身分認購之,總認購股數及金額
以150,000,000股及1,575,000仟元為限。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對人: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持股58.09%之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國票綜合證券公司為本公司子公司,
本公司擬參與國票綜合證券公司現金增資。
(2)前次移轉明細:本公司於民國103年6月27日向子公司國際票券金融
公司購入其所持有之國票綜合證券公司普通股208,854,353股,交易
總金額2,360,871,008元。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現金增資發行條件執行,本案尚需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後始得為之。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子公司國票綜合證券公司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每股發行價格10.5元,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參與國票綜合證券公司現金增資。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14.43元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本公司累積持有國票綜合證券公司普通股股份
數量:上限730,880,056股。
金額:上限9,518,689仟元。
持股比例:上限63.55%。
權利受限情形:無。
子公司國票創業投資公司累積持有國票綜合證券
公司普通股股份數量:1,123股。
金額:13仟元。
持股比例:0.0001%。
權利受限情形:無。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比例:上限至102.92%。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比例:上限至116.48%。
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不適用。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本公司參與國票綜合證券公司現金增資,支應子公司業務發展、強化財務結構。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2年8月22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2年8月21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2.會計師姓名:
邱繼盛會計師。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金管證審字第10200032833號。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無。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7.資金來源:
不適用。
28.其他敘明事項:
本案尚需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後始得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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