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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事項: 一、本公司111年12月2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計新臺幣500,0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8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49989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一)公司名稱:三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H101021商業銀行業。 (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面額:原額定資本額為新臺幣12,000,000,000元,分次發行。實收資本額新臺幣10,030,486,540元整,分為1,003,048,654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臺中市公園路32-1號。 (五)公告方法: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董事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15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 (七)本公司章程訂立於85年5月1日,第17次修正於民國110年8月20日。 (八)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10,530,486,540元,分為1,053,048,654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九)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 1.本次現金增資新臺幣500,000,000元整,發行記名式普通股5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整,每股發行價格為新臺幣10元。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股份計5,0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其餘90%計45,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所持有股份比例認購,即每仟股認購44.863227股,其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拼湊,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員工及股東於期限內未認購繳款者或未自行拼湊之剩餘畸零股數或股東、員工認股不足之部分,由董事長按發行價格洽特定人認購之。 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發行條件、法令變更或其他主客觀環境需修正時,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4.本次增資發行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十)增資計畫:提升資本適足率,健全資本財務結構。 (十一)代收股款銀行:合作金庫銀行新中分行及全省各地分行。 (十二)存儲股款銀行:合作金庫銀行東台中分行。 (十三)股款繳款日期:自民國112年9月15日起至112年10月16日止,若於期限內未收到認股繳款書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地址: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 (十四)主辦公開承銷機構:無。 (十五)股票過戶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十六)本次增資股票,採實體方式發行。 (十七)公開說明書陳列及索取方式: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十八)本次現金增資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增資股票將俟承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發放,除公告外並分函各股東。 二、本公司訂於112年9月4日為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12年8月31日起至112年9月4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如欲辦理過戶者,請於112年8月30日下午五時前親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辦理;採郵寄辦理者,以寄達日期為憑(郵寄地址:10099台北北門郵局第11973號信箱),電話:02-23892999。 三、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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